六部门联合发文 打击财务***形成组合拳 明确坚决打击和遏制的重点领域,***已制定细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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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意见》全文。

《意见》从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等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表示,这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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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面惩治

资本市场财务***

《意见》共20项内容,多措并举提升对资本市场财务***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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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和第三方配合***,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的打击。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包括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方的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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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包括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财务***及配合***问题严肃追责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强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包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强化立体式追责

《意见》明确,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对财务***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统筹运用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近年来,***提升财务***违法违规成本,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证明文件最高可判10年***。刑事追责方面,***今年以来依法将40余起财务***、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追责方面,***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突出对财务***公司和“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重点做好“追首恶”,严厉惩处***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实施***、侵占的刑事追责力度。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

细化工作方案已制定

记者了解到,***已经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化工作方案。具体来看,将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提升案件调查质效,大力提高行政处罚力度,优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从严惩处***“首恶”,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和第三方配合***一体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加强与国资、金融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组织实施方面,***表示,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地方***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打击财务***、侵占、第三方配合***,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领域防治财务***情况进行会商,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相关部门加大对所出资企业、主管或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排落实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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